根据2017年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启动会精神,现就申报安排如下:
1、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科研 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湖科〔2016〕17 号)文件,原则上符合当年度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条件而不申报者,取消申报该年度其它级别科研项目的资格(开放基金除外);
2、各单位于2016年12月16日前确定申报名单,报送科研处;
3、以前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人使用原账号和密码在线填报申请书;
4、以前未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人请各单位汇总申请人信息于2016年12月16日前报送科研处;申请人查看电子邮箱按要求在线填报申报;
申请人信息表
5、各单位于2017年1月6日前自行组织校内外专家(特别是校外外聘专家),完成申报书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和修改;
6、各单位遴选重点推荐项目申请书报送科研处(2017年1月6日前),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修改指导或对项目申请书查新;
7、科研处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对申报书复审、反馈、修改和定稿阶段,申请人到科研处办理医学或实验动物伦理审批手续(2016年2月26日前);
8、国家社科基金: 3月1日前上报最终稿,并报送纸质版到科研处(以申报通知为准);
9、国家自科基金: 3月5日前上报定稿到申报系统,并报送纸质版到科研处(以申报通知为准)。